审计处公文管理规定
审处字〔2025〕07号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处公文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处公文种类主要有通知、报告、请示、函、纪要、申请、意见等。
第三条根据与收文单位之间的行文关系,审计处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一)上行文。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用请示、报告等文种。
(二)下行文。由审计处起草、以学校名义下发的通知,如审计制度、审计报告。
(三)平行文。处级单位内部或者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行文,适用与校内相关单位商洽工作,征询和答复相关事项,告知一般工作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等。一般用函、申请、意见等文种,如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结果报告、调研函。
第四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210mm×297mm),公文须双面印制,不宜公开的过程资料应及时粉碎清理。
第五条需学校主要领导签发的公文,应附《办文要报》。
第六条字体格式
1.文件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居中
2.一级标题【一、二、】:黑体,三号
3.二级标题【(一)(二)】:楷体_GB2312,三号
4.三级标题【1.2.】: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
5.四级标题【(1)(2)】:仿宋_GB2312,三号
6.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
第七条排版格式
1.行距:标题固定值30磅,正文固定值28磅,标题下空一行书写正文
2.页码:页面底端居中插入页码;拟正式行文报告可套用发文格式奇偶页角标
3.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右2.6厘米
第八条表格
1.字体:仿宋_GB2312
2.字号:最小字号5号,可据实增加字号
3.行距:一般为单倍行距,可据实调整
3.审计报告表格参照格式:
表1 XX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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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附件
附件应当在公文正文和正文末同时标明,格式:【附件:1.XX制度】。
第十条数字
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一条上级部门和学校有规范模版的公文按要求格式办理,如上报的整改报告、两会上会材料、会议纪要、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5年8月1日开始施行。《审计处公文行文规范》(审处字[2011]02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以《哈尔滨工程大学发文处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2〕14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的工作提示》(2023年11月6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相关工作的通知-“两会”上会汇报材料规范性提示》(2023年8月14日)《哈尔滨工程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校党字〔2015〕7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2〕143号)》有关要求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冲突时,以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