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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公文管理规定( 审处字〔2025〕07号)

发布时间:2025-09-01  浏览次数:16

审计处公文管理规定

审处字〔202507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处公文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处公文种类主要有通知、报告、请示、函、纪要、申请、意见等。

第三条根据与收文单位之间的行文关系,审计处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一)上行文。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用请示、报告等文种。

(二)下行文。由审计处起草、以学校名义下发的通知,如审计制度、审计报告。

(三)平行文。处级单位内部或者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行文,适用与校内相关单位商洽工作,征询和答复相关事项,告知一般工作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等。一般用函、申请、意见等文种,如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结果报告、调研函。

第四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210mm×297mm),公文须双面印制,不宜公开的过程资料应及时粉碎清理。

第五条需学校主要领导签发的公文,应附《办文要报》。

第六条字体格式

1.文件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居中

2.一级标题【一、二、】:黑体,三号

3.二级标题【(一)(二)】:楷体_GB2312,三号

4.三级标题【1.2.】: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

5.四级标题【(1)(2)】:仿宋_GB2312,三号

6.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

第七条排版格式

1.行距:标题固定值30磅,正文固定值28磅,标题下空一行书写正文

2.页码:页面底端居中插入页码;拟正式行文报告可套用发文格式奇偶页角标

3.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右2.6厘米

第八条表格

1.字体:仿宋_GB2312

2.字号:最小字号5号,可据实增加字号

3.行距:一般为单倍行距可据实调整

3.审计报告表格参照格式:

1                          XX明细表                     单位:万元

 

 

 

 

 

 

 

 

 

 

 

 

 

 

 

 

第九条附件

附件应当在公文正文和正文末同时标明,格式:【附件:1.XX制度】。

第十条数字

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一条上级部门和学校有规范模版的公文按要求格式办理,如上报的整改报告、两会上会材料、会议纪要、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5年8月1日开始施行。《审计处公文行文规范》(审处字[2011]02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以《哈尔滨工程大学发文处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2〕14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的工作提示》(2023年11月6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相关工作的通知-“两会”上会汇报材料规范性提示》(2023年8月14日)《哈尔滨工程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校党字〔2015〕7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2〕143号)》有关要求为准。

 第十三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冲突时,以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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