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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3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审计、民主管理的进程,增强审计处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校党委要求,制定审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处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审计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审计处各岗位的职责分工等;

3.审计处干部的聘任、考核、奖惩、职称评定、津贴发放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领导干部及业务主管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审计业务开展情况,阶段完成情况等;

6.审计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包括财务审计工作流程、固定资产及修缮工程等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等;

7.审计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等;

8.审计处形成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情况说明等;

9.审计处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处务公开的形式

处务公开的形式应服从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有:

1.各种会议形式。通过召开处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公开相关处务;

2.各种公文形式。本处以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有关处务;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4.处领导定期向全处人员述职并接受批评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5.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披露有关应公开的事项。

三、处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1.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坚持程序,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使处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成立由处长任组长,科长任成员的处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处务公开落实、完成情况。对处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全处人员有权向处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质疑;

3.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大家的监督,使处务公开真正落实到实处;

4.从实际出发,突出本处的工作重点,努力与全处人员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相结合,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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