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由校长分管并授权纪委书记协助校长分工负责的独立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依法独立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审计处现有职员7人,高级职称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