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4259
根据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开展了组织部原部长、宣传部原部长及保卫处原处长等3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哈尔滨工程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按审计程序实施了账簿及报表审核、凭证抽查、资产盘查等必要的审核程序,出具并公示审计报告,已进行问题整改,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