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2015年,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推动中央政令畅通、推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及促进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的逐步健全等方面,更加有效地发挥了作用。首次开展对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同步审计,全国共对3万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有800多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000多名干部通过审计澄清了一些问题和情况。全国查出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800多亿元,近300名领导干部受到降职、撤职等处分。同时,有5000多篇报告和信息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批示,5万多条建议被采纳,促进完善了相关制度。
会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了本部门一年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议通过了《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以及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沟通更加顺畅,配合更加紧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针对2016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强调,各级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特别是各级审计机关在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的贯彻执行,做好5方面工作。一是要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要注重把主观故意和过失违规区分开来;把制度规定不明确和明知故犯违反制度区分开来;把制度规定不适用改革发展需要与改革创新中的先行先试区分开来,既不能以现在的制度规定去衡量过去的问题,也不能以过时的制度规定去衡量当前的改革创新事项。二是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和计划的统筹安排,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逐步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三是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深化改革;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对扶贫、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维护和保障民生;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促进提质增效;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揭示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四是加大调查研究。重点针对责任界定如何更准确、沟通协调机制如何更完善、审计重点如何更精准、审计成果运用如何更有效以及结果公告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审计机关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五是进一步改进审计方法、创新工作方式。要强化数据汇总分析,要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能力,要加强多专业审计资源整合,有效运用对国有企业等单位开展的内部审计成果,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同时,要深入分析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审计报告的编写水平,确保审计结果可靠、好用。